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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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用“瘦肉精”喂猪被起诉
钱科萍 沈冠峰

  涉嫌使用瘦肉精饲养生猪的嵊州市大毛牧业有限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章继雷、张大毛,近日被嵊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2005年8月,嵊州市大毛牧业有限公司因其下属的良种繁育猪场、孙村猪场所饲养的生猪肉色太白影响销路,由被告人章继雷提议,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大毛同意,决定在猪饲料中添加国家禁用的瘦肉精。两猪场合计喂养生猪500余头。截至同年9月份案发,已销售瘦肉精喂养的生猪90余头,销售金额达61000余元。